為依法維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和行政機關的行政權威,潛江法院積極探索化解行政爭議的有效措施,通過四個“聚焦”,著力規范和提升轄區行政機關的執法及應訴能力水平,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2022年以來,潛江法院一審行政訴訟案件同比下降18%,行政訴訟案件準予撤訴38件,向行政機關發送司法建議14條。2023年第一季度行政爭議實質化解率達90%。
聚焦訴前調解,推動關口前移。2023年2月,原告張某認為某行政機關未在法定期限內對其提出的信息公開申請進行答復,遂訴至法院。立案法官在查看起訴材料后,認為該案有在訴前達到實質化解矛盾的可能,遂引導張某開展訴前調解工作。最終,在行政機關的主動配合下,張某的真實訴求得以實現。一起涉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爭議經過5天的訴前調解在起訴前得以實質化解。
近年來,潛江法院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把訴訟作為糾紛解決的最后防線,加強行政審判和立案登記協作,提前引入行政審判力量,引導當事人明確真實訴求,推動行政爭議訴前實質化解。今年以來,潛江法院訴前化解行政爭議7件。
聚焦“關鍵少數”,落實“出庭出聲”?!懊窀婀?,告官要見官?!痹凇稘摻行姓C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規定》出臺之前,行政機關負責人由于種種原因,不愿出庭應訴,往往導致行政機關領導對行政訴訟及訴訟結果不夠重視。潛江法院嚴格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行政機關負責人不僅要出庭更要出聲,對庭審中當事人的疑問予以回答,并就如何解決行政糾紛發表意見。
在關某訴該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不動產登記一案中,關某認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未嚴格審查登記材料,要求撤銷不動產登記。此次庭審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分管不動產登記的副局長向關某詳細闡述了不動產登記需要提交的材料、登記的法律依據,并根據庭審查明的事實指出關某解決問題的根本原因不在于行政登記而是民事糾紛,并為關某提供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庭審結束后,關某主動申請撤訴,行政爭議得以實質化解。
聚焦多元化解,匯聚解紛合力。積極邀請行政機關、檢察機關、人大代表等參與行政調解,匯聚各方協同化解行政爭議合力,形成府院聯動、社會多元參與的化解行政爭議新格局,以行政爭議實質化解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聚焦訴后研判,加強訴源治理。潛江法院認真落實《關于建立行政執法與行政審判良性互動機制的意見》,加強府院聯動,促進與行政機關良性互動形成常態,實現訴訟與非訴、行政手段與司法手段優勢互補,合力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
2022年以來,潛江法院多次與行政機關就訴訟案件形成原因開展座談,引導行政機關在執法工作中增強法治意識、服務意識,督促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下一步,潛江法院將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堅持“請進來、走出去”,聯合檢察院、司法局等部門協同構建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機制,建立行政爭議化解平臺,為平安、法治潛江建設持續貢獻法院力量,全力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幸福感、獲得感。(朱立)